請有需求的學生家長在時限內提出申請喔!
新北市105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教育部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」及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:
申請學生須兼具下列兩項資格:
(一)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且為國小3年級以上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(以下簡稱鑑輔會)確認之資賦優異學生。
(二)資優生欲申請縮修之學科(學習領域),前一學期成績須達就讀學校全年級百分等級85以上。
三、適用科目:
(一)國民教育階段: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,適用科目為語文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與生活科技等學習領域。
(二)高級中等教育階段:依據高級中學課程標準暨課程綱要,適用科目為必修類之語文、數學、社會及自然領域。
四、受理項目:
(一)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科(學習領域)課程。
(二)部分學科(學習領域)加速。
(三)全部學科(學習領域)同時加速。
(四)部分學科(學習領域)跳級。
(五)全部學科(學習領域)跳級。
五、其他辦理方式詳如實施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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